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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申请商标保护的介绍

作者:港通咨询顾问
文章更新时间:2024-10-25
浏览数:380次

    企业要想创造品牌,首先是要进行注册商标,但注册商标不仅仅只是第一步,后期还会涉及到如何保护商标等诸多问题,这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那么成功注册后如何进行有效保护商标?又有哪些保护措施呢?接下来,就跟随港通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211113233834_64532 一、如何申请商标保护: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在工商局注册的自然人,从事生产、制造、加工、分拣、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和转让等申请事宜。

    2. 商标保护的作用是依法保护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告知他人不得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人负有追究刑事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 注册的保护范围只限于经核准的注册商标:

   如果当事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不仅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还可能带来四个后果:

     1. 构成改变注册人目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的违法行为。

     2. 当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的注册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并且还标注了注册标志时,就构成了冒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 如果变更后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似,则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 注册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准使用的商品: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准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还可能带来三种后果:

     1. 超出核准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 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撤销。

    3. 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的(与核定使用商品类似的商品除外),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港通咨询致力于公司注册业务,它在香港公司,离岸公司注册和会计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它是政府授权的注册机构,港通咨询专门从事注册代理和邀请代理加入。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日本申请商标保护的信息,请联系港通咨询,专业一对一商务经理会立即给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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