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般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商标代表了整个公司的品牌形象,一些公司还会专门请人为他们注册商标;同时,也会尽量避免与其他公司重复,商标设计大赛更是突出了商标的重要性。接下来,港通小编将为大家解答有关日本商标法的相关问题! 一、日本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1.仅由产品的通用名称以一般使用方法表示的商标。
2.已经用于商品的商标。
3.仅由产品的产地、销售、质量、原料、性能、用途、数量、形状、价格或生产、加工、使用方法或时限等以一般使用方法表示的商标。
4.仅由常见的姓氏或名称以常用方法表示的商标。
5.仅由极其简单和常见的标记组成的商标。
6.除前五项所列外,需求者不能确定该产品属于谁的商标。
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1. 必须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 必须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了损害;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利的单位造成商誉损失,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失,都是一种损害事实。
3. 违法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即行为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
4.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商标权人的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日本商标法对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
1. 日本注册的联合商标必须一起转让,当商标转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定商品时;可以按指定商品分割,但如果指定商品与其他商品分离,则不需要转让,需要分别处理。
2. 在日本的商标转让业务完成后,需要按照通商产业省的规定,在日报上公布注册商标权利转让的情况。
3. 在日本,除因继承而进行的商标转让外,如果商标所有人已经转让,需要在前款规定公布一个月后进行注册;而当商标权属于国家、公共团体、政府机构和其他非营利组织时 ,商标权不得依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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