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基金分红才免企业所得税?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您讲述。
某上市公司想靠基金分红避税反倒要补税
“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是被允许的。而在众多的避税套路中,就有一种通过"基金分红"来避税的方法。
<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发布的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中规定:"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公募基金适用)"。
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里公布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提到: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但是,前段时间有一家上市公司本欲利用基金分红来避税,却反倒被相关部门催缴补税,这是为什么呢?
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了解到,深圳、湖北税务局曾经在12366答疑中公开表达过观点,就是从上海绿庭投资公布的信息来看,上海税务局的态度和湖北、深圳税务局态度一样。
所以,很多企业还有侥幸心理。另外,我们要提醒企业一点的是,对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免税,也仅仅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行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券商、银行发行的类公募型理财、资管计划分红,按现行政策规定也是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免税规定的。
另外,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宣告未分配的红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在基金分红公告后买入的基金,其分红不能作为免税项目。因此企业需要在基金分红公告日前申购。
<section style="margin: 0px 0px 0px 1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
港通咨询顾问集团致力于公司注册事业,在注册中国香港公司、离岸公司以及做账审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是政府授权注册代理人,港通咨询顾问集团专业为注册代理商服务,诚邀代理商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