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强制除名和主动注销有什么区别?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述。
一、中国香港公司注销的条件:
一家中国香港公司如果不打算继续经营,办法是进行注销(撤销注册)。根据中国香港公司管理条例规定,中国香港公司任何董事或股东,均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撤销注册)。但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撤销注册);公司从未运营过或提出注销申请后3个月内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及业务往来;没有未清偿的债务,并且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公司资产没有位于中国香港的任何不动产(若为控股公司的,其附属公司也没有位于中国香港的不动产)。
二、中国香港公司注销的流程:
1.中国香港公司最近的周年申报表(复印件);
2.中国香港公司最近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3.中国香港公司授权董事及股东签署的注销文件,
4.中国香港公司正式停业的日期;
税务局局长确认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未缴税款或税表后,发出不反对注销该中国香港公司的不反对注销通知书(取得该文件的前提是该中国香港公司没有拖欠税务局应缴税款以及应交利得税税表,薪俸税税表)。
该中国香港公司即可进入撤销注册的流程。在第1次收到撤销中国香港公司注册时,中国香港注册处会将该中国香港公司的撤销申请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在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对撤销该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后,中国香港注册处会发布第二则公示,宣告该公司解散。通常,按正规流程注销一家中国香港公司,大约需要6-9个月的时间。同时,解散的中国香港公司原董事、及股东的法律责任仍然持续。但由于注销程序及注销文件来源均已合法化,有可能发生的法律追溯责任已减低。
三、中国香港公司强制除名和主动注销的区别:
放任中国香港公司,不管不顾,等待其被中国香港注册处强制除名,是不可取的(相当于国内公司的“吊销营业执照”)。首先,一家中国香港公司被中国香港注册处强制除名的时间长达3年,等待强制注销则表示不会进行该中国香港公司的年审(包括商业登记证续期、注册处周年申报)和税务申报。但每年的年审,审计报税未按时申报的,中国香港注册处及税务局均会产生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而罚款金额均会进行累加;同时,不缴纳罚款的,可以直接理解为拖欠政府款项,成为失信人员。政府部门有权利进行进一步的惩罚,如限制出入境,列入商业活动黑名单甚至追究刑责等。即便罚款缴纳完毕,相应的年审和报税仍然需要完成,即需要补交过往年度未完成的年审、审计报税等。而该中国香港公司在被除名之前涉及任何法律责任或债务关系的,中国香港法院有权重新将该中国香港公司列入公司登记册,以便追诉其法律和债务责任!
由此可见,若某间中国香港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比较好的选择是按照正常法定程序对该中国香港公司进行注销,将可能的法律后果减至较低。特别在SCR(重要控权人备档)政策下,仍然选择不管不顾、等待中国香港公司强制除名的,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更重要的是失去个人信用,甚至直接导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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