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商标授权和确认制度是以注册主义为基础的,同时,它混合并借鉴了部分使用主义的规定,日本的商标申请应提交给日本专利局,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应提交给日本专利局,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如果审查内容因绝对和相对原因不能通过审查,审查员必须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提出意见,进一步解释其申请商标,提出意见的制度可以为审查员作出进一步判断提供更多参考。有关日本商标审查的相关知识具体如下! 一、 日本立体商标制度简介:
1. 根据日本《商标法》的规定,所谓 “商标 “是指由文字、图形、符号或其组合,或其与颜色组合而成的标志;根据日本法学理论,商标的本质是能够 将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标或服务区别开来的 “自我认同“,与我国商标法中所指的 “显著性 “相似,这也是商标注册的主要条件之一。
2. 关于 “立体商标“,日本专利局有一个长期的观点,即倾向于拒绝保护,原因是商标或其容器形状的选择大多是基于审美或功能的要求,即使有一些特点,上述变化只是这个范围内的普通调整,所以缺乏注册商标所需的显著性;而且,大多数产品都会带有文字标识,消费者一般很难通过某种产品的立体形状,从源头上判断,使大多数没有相应标识的立体商标长期以来无法得到日本专利局的认可。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要求对商标进行加速审查:
1. 非传统商标,如动态商标、全息商标、颜色商标(仅由颜色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图形、商业包装等。
2. 加速审查也不适用于通过马德里申请指定日本的商标申请。
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要求对商标进行加速审查:
1. (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显然没有得到申请人(被许可人)的授权,实际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或者已经准备在相当程度上使用申请人(被许可人)已申请的商标或与申请人(被许可人)已申请的商标类似的商标。
2. (第三方发出的警告)申请人收到了第三方关于使用申请商标的警告。
3. (第三方要求许可)第三方要求获得相关许可权。
4. (外国申请)申请人向日本知识产权局以外的知识产权局或政府机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5. (基础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商标是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基础申请中描述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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